波波夫同志:
我不能接受您的辞呈。
您当然很清楚,对我的意见,您是可以申诉的。但是,申诉并不能消除执行的必要性。请您寄一份简略的表来,列出您根据我的意见采取的各项措施并指明日期(当然是大致从什么时候起到什么时候止)。
人民委员会主席
弗·乌里扬诺夫(列宁)
附言:有病当然可以请假,而且应该请假治病。不过那您就应另外写信给我,如果您想快点办,也可以写信给福季耶娃,她会用电话念给我听(关于请假和“代理人”)。应该正式指定临时“代理人”。
我还要补充一点,您的来信争辩的语气是很浓的。我不反对辩论,但应另外进行。您所反驳的,我并没讲过也没想过。您那样辩解,似乎我否定所做的事情是有益的等等。但我并没有这样讲过,也没有这样想。
关于您所采取的措施,请按我6月4日
脚注1
和8月16日
脚注2
信中列出的几点写给我(如:“每月工业简报将从某某时候起送来”,每月粮食分配简报某某时候送来,等等)。又及。
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3卷
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131—132页
脚 注
脚注1
见(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7卷第299—300页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2
见《列宁全集》第2版第42卷第124—127页。——编者注